欧元是欧元区内各国将使用的统一货币。欧元区内现共有11个欧盟国家自愿使用欧元作为统一货币。这些国家是奥地利、比利时、德国、法国、芬兰、爱尔兰、意大利、卢森堡、荷兰、葡萄牙、西班牙,简称“欧元区内的国家”。从1999年1月1日开始,欧元将逐渐代替欧元区内各国的货币。
目前,英国、丹麦、瑞典三国由于各种原因表示暂不想加入,希腊则因尚未达到马约规定的标准暂时不能参加。
1114.43马克兑换539.42埃居(ECU)=约539.42欧元,即1欧元等于2.066马克。按现行的外汇牌价:100马克兑换人民币479.97元,那么,1欧元约等于人民币9.916元。
1999年1月1日—2001年12月31日,此阶段为欧元区各国货币与欧元共存的过渡阶段,企业与个人可以在银行开立欧元账户,欧元的收付可通过转账进行,但欧元的纸币和硬币未投入流通。
2002年1月1日—2002年6月30日,此阶段欧元的纸币和硬币与欧元区内各国的纸币和硬币同时流通。
2002年7月1日以后,欧元区内各国的原货币完全退出流通,欧元将正式成为欧元区内唯一的货币。